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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纳出入境携带外汇规定

来源:加纳签证代办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:2019-01-03

  据悉,为配合加纳政府“反洗钱”行动,加纳央行对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金做出如下新规定:


加纳出入境携带外汇规定


  加纳出入境外汇携带规定,每人不得超过3000美元。携带现金超过3000美元需在入关时申报,未申报者,出境时携带现金超过3000美元部分海关可予以没收。出境时携带加纳货币不得超过5000塞地。


  如有需要,超额部分现金必须通过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汇入加纳。


  加纳签证服务中心提醒中国公民前往加纳时注意上述规定,入境时配合检查,以免受阻,影响旅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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