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加纳大使馆得知,加纳是有过境签证,且一般加纳过境签证停留期不超过48小时,若申请者在加纳停留时间超过48小时,则需要提前在国内办理好入境签证。
所需材料:
所需文件 | 说明 |
护照 | •护照原件,有效期至少剩余 6 个月(出发时至少剩余 6个月的有效期),如有旧护照需提供原件 |
照片 | •3 个月内拍摄的标准证件照2张, •白底彩色 2 寸(35*45mm) |
签证申请表 | •已完成的打印版签证申请表格原件 ,其上不能涂改 |
目的国签证页 | •目的国签证页的复印件 |
机票 | •已付费的机票英文版(申请人姓名须一致) |
身份证复印件 | •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(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 |
护照复印件 | •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|
特殊身份申请注意:申请者未满18岁
与父母同行:
1.提供相应类型申请所需材料
2.提供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
3.必须由至少父母代一方代办
与非父母同行:
1.提供相应类型申请所需材料
2.父母委托书,并公证(英文)
3.与同行者关系证明公证书(中英)
外籍护照办理者:
1.外籍护照拥有者需出示一年以上在华居留证明
提醒:以上材料为正常情况下,加纳驻华大使馆公布的需要提供的材料,如有必要,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,补充信息或进行面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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