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往加纳探亲,是需要办理就加纳探亲签证的,但目前加纳签证服务中心无法代办加纳签证,申请者需亲自前往使馆办理,所需材料如下所示:
所需材料:
所需文件 | 说明 |
护照 | •护照原件,有效期至少剩余 6 个月(出发时至少剩余 6 个月的有效期),如有旧护照需提供原件 |
照片 | •3 个月内拍摄的标准证件照2张 •白底彩色 2 寸(35*45mm) |
签证申请表 | •已完成的打印版签证申请表格原件 ,其上不能涂改 |
配偶邀请函 | •来自配偶的邀请函原件或扫描件(注明致加纳驻华使馆等字样; •邀请函内容需标明申请人姓名、护照号码、入境时间及入境目的; •并有邀请人署名和日期 |
结婚证 | •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,原件须出示(当场返还) |
邀请者护照 | •邀请人护照扫描件,信息页和签字页(护照至少剩余 6 个月的有效期,如法人非加纳籍,需提供三年及以上居住证 明) |
在职证明 | •申请人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(信纸抬头为相应的机构或公司,应有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; •注明致加纳驻华使馆等字样; •在职证明内容需标明申请人姓名、护照号码、所任职务、出访时间及出访目的; •需有负责人署名及日期; •并加盖单位公章) |
身份证复印件 | •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(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 |
护照复印件 | •申请人护照复印件 |
注意事项:
1、如配偶为非加纳籍,不需提交材料 NO.7,需提交配偶的加纳居留证,配偶需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加纳居留证。
2、若申请者为儿童:须至少父母一方到中心申请。如果邀请方是父母之一,那么父母中的另一方必须写一个公证 过的说明,说明里要写清楚她(他)知晓并同意此次孩子此次出国。如果邀请人不是孩子的父 母,必须提供公证过的父母双方都同意的信件证明。
3、若申请者出访目的为访友需提供存款证明,如非在职人员请提供其他相关证明。(如退休证、夫妻关系的相关证明、父母与子女关系的 相关证明等)。
加纳探亲签证材料相对较多,申请者可提前了解并准备材料,若有问题可拨打加纳大使馆电话咨询或咨询我们在线签证专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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